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文件通知
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点击数:

  根据法律服务需要,我司拟对聘请诉讼案件代理单位进行遴选,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我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经营商砼等货物买卖经营活动。在经营过中形成大量应收账款未能收回。我司前阶段已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发函等方式进行催收,但效果甚微。我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单位或个人采取诉讼方式进行催收。(具体拟起诉单位或个人,在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后我司再进行确定。)

  二、工作内容

  1、代理阶段:一审、二审诉讼阶段。

  2、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及诉前调查工作、参加庭审、进行辩论,协助参与进行和解、签订调解协议,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反诉、代为上诉等一切法规规定可以代理诉讼事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4、报价要求:

  经我司市场询价后,对单案收费标准确定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1,000,000元以下    
6%(不低于5,000元)
1,000,001元至 5,000,000 元
5%
5,000,001元至 10,000,000 元
3%
10,000,001元至 50,000,000 元
2%
50,000,001元以上
1%

 

  三、参选资格

  (1)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3)成立10年以上、专职执业律师20人以上(以通过2023年年检的为准);

  (4)具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或优势,从业以来有较为典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5)拟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娴熟的运用法律,具备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办案能力,该团队律师执业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并且该团队律师需具有成功、出色办理上述相关领域的案件代理经验;

  (6)被遴选人及拟派的专职律师均需书面承诺合作期内不办理与遴选人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承诺合作期内因服务行为不当给遴选人造成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合作期内免费为遴选人提供法律咨询类服务、承诺遵守遴选人关于外聘律师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及要求。

  四、参选单位要求提供资料

  1、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参选材料中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参选人简况、资质情况、业绩情况、企业信誉等。

  五、参选文件编制格式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律所基本情况、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近三年内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工作业绩。

  (5)法律服务团队人员安排。

  (6)项目法律服务方案。

  (7)项目服务和质量承诺。

  六、参选文件提交要求

  参选文件提交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文件资料必须密封,在封口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总分
评分要求
报价
30分
评标价计算方法:1、报价为公告标准的得10分;2、报价九折优惠的加4分;3、报价八折优惠的加8分;4、报价七折优惠的加12分;5、报价六折优惠的加16分;6、报价五折及以下优惠的加30分;
类似业绩
30分
投标人近三年相关业绩,代理诉讼案件标的额超过10,000万的每件案件加5分、标的额超过5,000万案件3分、标的额超过1,000万加1分。最高不超过30分
项目团队
20分
团队实力
根据律师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情况简介等,综合评判该服务团队的综合实力,酌情评分。①成员律师具有AAA信用律师等级的得2分;②成员律师有劳动仲裁员资格的得1分;③成员律师有商事仲裁员资格的得1分;④成员律师仲裁调解员资格的得1分;但最高不超10分。
执业时间
团队律师执业时间均在5年以上得10分;否则,根据团队律师执业年限最低者评分,4-5年得4分,3-4年得3分,2-3年得2分,1-2年得1分,低于1年不得分。
服务方案
10分
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切合招标人经营业务实际等,酌情评分。
服务和质量承诺
10分
服务承诺全面、较好地响应招标人需求,能体现投标人的合作诚意及实力水平等,酌情评分。

  八、截止时间

  请参选单位于2023年11月 29日9:00前将密封完整的参选文件提交至我司2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航城西路航发·智慧城

  联系人:张帆         电话:13477066723

  武汉绿标新城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